关于公布857家从事广告业务的头部事业单位名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告行业管理,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现将857家从事广告业务的头部事业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一、公布背景
随着我国广告业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在广告业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监管透明度,方便社会监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从事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了857家头部事业单位名单。
二、名单构成
本次公布的857家事业单位涵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多个领域,包括中央级、省级、地市级等不同层级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在广告业务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代表性。
三、管理要求
-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事广告经营活动。
- 要加强广告内容审核,确保广告真实、合法、健康。
- 要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发布流程。
- 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广告投诉举报。
四、后续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名单内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五、其他事项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3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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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22 12:32:47